厦门发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人参与 | 时间:2025-07-10 02:52:21

东南网7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宇姗)近日,厦门行为细则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与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2025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旨在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生态实施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

与旧版相比,违法2025年版《实施细则》扩大了奖励范围、举报奖励量化了奖励标准、厦门行为细则优化了办理流程等措施。发布《实施细则》举报范围包括六大类违法行为,生态实施其中,环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被认定为“重大事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举报奖励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厦门行为细则处置有放射性的发布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生态实施废物、有毒物质,造成相关区域的生态功能退化或者野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致使区级及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经核实属于“一级贡献”,举报人可获2.5万元奖励。如果是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按对应奖励标准发放双倍奖金。内部知情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管理、环保设备运维等内部人员或与涉事企业有关联业务的知情人员等。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实施细则》奖励分级更精准,提供直接证据的举报属一级贡献,可获最高奖励;提供间接证据的二级贡献对应中等额度奖励;提供基本线索的三级贡献也有基础奖励。奖励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按财务管理规定审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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